日前,张家口市根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和逐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鼓励全市民间资本健康有序发展,为促进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
张家口市金融办副主任田泽生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意见》,放低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的同时,更加严格了对其监督管理及风险防控。此外,《意见》中突出了对贫困县的政策扶持,强化了对主投资人的出资实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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