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已发布指导意见,放宽境内民间资本对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的投资限制。此举是中国政府为推动欠发达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而采取的又一措施。
中国银监会周三表示,银监会将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所持一家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的股权比例由10%放宽至20%,并将允许境内银行业机构全资控股农村信用社。
据《中国日报》(China Daily)及新华社报导称,高风险农村信用社是指那些不良贷款率超过30%的农村信用社。截至2009年底,中国有9%的农村信用社可归入高风险农村信用社。
中国银监会发布公告称,农村信用社仍然是中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严重抑制了政府支农服务水平的提高。
复杂的股权结构以及现代公司治理的缺乏导致中国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率很高。《中国日报》援引专家的话称,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额总计人民币7,000亿元(合1,027.4亿美元)到8,000亿元。
在中国经济强劲增长以及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地区的群众却没能享受到这其中带来的好处,因此中国政府近年来越来越关注如何为大城市以外的民众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中国银监会表示,新的指导意见意在避免大规模关闭高风险农村信用社,防止出现农村金融服务空白。
中国银监会在公告中表示,境外公司在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的持股比例上限为25%,与它们在中资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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