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勇——国培机构总经理、《中小企业融资高层参考》总编
“温州事件”之后,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呼声日渐热切,关于民间金融合法化、阳光化的讨论也空前强烈。以小贷、担保和典当为首的微型金融机构,再次备受关注。然而,民间金融从诞生第一天起,就与“高利贷”如影随行,温州与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危机,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负面印象”,微型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论”扑面而来。
强调社会责任有错吗?没错。任何企业,只要存在,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关键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承担。这就涉及到微型金融的行业定位:他们到底是“医”,还是“商”?在央行力挺民间借贷阳光化后不久,这个问题更加值得深思。
不妨与我国的医疗改革进行对比。国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长期无法化解,本质上是由于医疗行业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被垄断导致的医疗服务供不应求。换句话说就是,政府过度强调医疗服务“医”的属性,而忽视其“商”的属性,导致了各种价格扭曲。
某种程度上,民间金融当前的困境与医疗行业类似。比如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对于“久旱盼甘霖”的小微企业,本是一剂良药。这是微金融“医”的一面。然而,任何药都是有成本的,越是良药成本越高。怎么有效化解这种高成本?只能是市场竞争。通过充分竞争、充分市场化从而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民间借贷最终将形成一个“均衡利率”。这就是微金融“商”的一面。
由此可见,对微贷机构而言:“医”是目的,“商”是手段。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791家,较二季度增加425家,贷款余额3359亿元,前三季度累计新增贷款1379亿元。小贷公司以其“小额、分散”的特色有效地扶持小微、扶助三农,成绩有目共睹。这是国家扶持小贷行业发展政策的胜利,也是民间金融市场化的胜利。然而,小贷业的发展也面临诸多困境,诸如经营范围、融资杠杆、融资渠道、重税负等瓶颈,使其难以持续发展。在这些瓶颈化解之前,过度强调小贷的“医属性”和“社会责任”,是一种不可承受之重。任何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都是建立在充分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过度强调社会责任,而无视其生存发展问题,并不可取。正如一个好的医生,他能持续为病人提供服务,不是因为他不收钱,而是因为他提供了与其价格相对应的等值甚至超值服务。这样的医生,生意越好,救死扶伤的面就越大。
中国的民间金融正如一个多年沉疴的病人,各界对“医”的盼望之心很重,出发点可以理解,但不可操之过急。越是“久病盼良医”,就越需要尊重市场规律,以“经济效益”创造“社会效益”。“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只有解决了基本生存需求以后,才会想到更高层次的心理和社会需求。同理,小贷公司只有在发展壮大以后,才会有更坚实的基础在自觉自律的稳健前行中更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要拿出像医疗体制改革那样的勇气和魄力,来进行民间金融的市场化改革。金融市场化担负着调结构的重担,虽然保增长的重要性再次抬头,但从长期看,结构不理顺,持续增长就只是水中月、镜中花。在目前这个初级阶段,对小贷等微金融机构,应该更多看作“商”,而不是“医”,至少二者同等重要。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发现,解除对微金融机构的诸多限制,让其以平等金融机构身份,与大型国有金融机构进行互补式竞争,提供全民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途径,是多么地迫在眉睫。
>>本文转自《中小企业融资高层参考》(2011年第5辑 总第13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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