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主创业缺钱,市民购物或旅游缺钱,除了去银行,还能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这样的公司有望下月出现在长沙。27日记者获悉,长沙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已对首批申请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5个区(县、市)进行批复,据介绍,正在积极筹备中的长沙首家“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最快将在下个月开张。
根据此前省政府《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我省在各市州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并在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结合我省实际,在符合条件的市州首批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其中,长株潭地区可视情况适当增加试点县市区名额。列入试点的县市区,试点期间限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该意见指出,除符合银监会等有关规定外,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须先由试点县市区政府出具愿意承担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的相关承诺,并明确具体部门担负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随后,长沙有符合条件的5区(县、市)申请列入试点。
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一般不得超过2个,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按照“审慎经营、防范风险”的原则,择优选择确定。其中要求,主发起人应为注册地在试点县市区境内的企业法人,且信誉良好、管理规范、实力雄厚、企业无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赢利且利润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据了解,试点县市区可选择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有试点县市区常住户口;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在职人员;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并出具报告,个人权属清晰且无异议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不含抵押、担保类资产)。小额贷款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据长沙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获准试点的5区(县、市)正在加紧筹备,长沙首家小额贷款公司最快将于下月开张,而根据计划,长沙五区四县(市)将于年内全部开展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