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07]7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委、省财政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青海银监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青政办[2007]7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委、省财政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青海银监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