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企发〔200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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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扩权强县(市)中小企业局(经委):
在目前严峻的经济和金融形势下,全省中小企业普遍出现经营危机,融资难更加突出,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28号文件精神,防止由于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经济衰退和企业大量倒闭,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在促进扩大内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将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政策落到实处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增长、扩大内需的大局出发,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各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把握经济金融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加强与财政、税务、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改善担保环境,加快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满足企业资金合理需求。
第二,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要加强对担保机构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管,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增强担保机构防范风险能力,充分调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积极性。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对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三倍以上、担保收费在基准利率50%以下的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和财政补贴。
第三,制定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各地要把防范融资风险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专门的风险控制制度,设立专门的风险防范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第四,建立应急风险准备资金。各地要成立风险应急机构,建立风险应急资金,封闭运行,专项用于紧急应对信贷风险。
二、担保机构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支持
第一,担保机构要化危机为转机,加快发展。担保机构既要正视自身遇到的困难和面对的风险,也要看到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这对于担保机构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担保机构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同时发展自己,做大做强。
第二,创新担保理念,开拓担保品种。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担保机构除了做好融资担保业务外,还应加大住房、汽车和农村信贷消费产品担保,开拓业务范围,为企业量身制定更多的担保品种。
第三,打造担保“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担保机构要建立快速融资担保通道,简化担保手续和担保流程,提高审保效率,高效办结业务,确保企业能及时获得恢复发展所需的资金。担保机构之间还要积极开展互保联保,整合担保资源,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三、提供融资担保便利,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第一,降低担保费率,降低融资成本。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调后,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担保费的收取不得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50%。鼓励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强、信用度高、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担保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第二,少收或不收保证金。担保机构要积极与金融机构协调,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在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时少收或不收取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降低反担保门槛,制定灵活的反担保措施。担保机构要在现有反担保条件下进一步降低反担保准入门槛,允许更多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作为反担保措施。对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上的企业,担保机构可进一步放宽条件,开展信用担保。
第四,充分准备、灵活运用现金流。担保机构要确保充足的现金流,预防大额代偿的出现。同时,还要用足、用好、用活现金流,帮助具有成长性、科技含量高、经营良好、银行同意放贷的企业融通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开展担保延伸服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担保机构利用其在政策、资金、业务知识、人才资源、合作关系方面的优势,免费对中小企业开展包括融资策划、融资咨询等在内的延伸服务,为企业融资出谋划策。
五、完善机制,切实防范担保系统风险
第一,加强对在保企业的监控。对在保企业进行“扫地式”集中梳理和排查,重点关注企业现金流、负债结构、关联公司情况,提早制定化解风险的办法和措施。
第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风险控制制度,提高员工风险识别、控制和化解的能力,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第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担保机构要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成功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公司应急处理机制,对重大风险要及时上报。
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扩大担保能力
担保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合作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共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赢利能力进行分析,防范风险。对具备担保支持条件、符合银行信贷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争取信贷支持。对出现暂时还款困难的优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要协调金融机构进行展期,将贷款期限由短期转为中期,实现续贷续保,以时间换取空间,减轻企业还款压力。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在降低准入门槛、放大担保倍数、建立风险分担、少收或不收保证金等方面进一步建立起新型的银担合作关系。
七、中小企业要坚定信心,抱团自救
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运行放慢的态势将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中小企业既要有危机意识,更要树立信心,做好充分准备,应对融资困境。
第一,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融资不能依赖政府和金融机构,要想方设法自筹资金。企业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财务制度管理,提升信用水平,引入风险、创业等投资机构,增强自身获取信贷支持的能力。
第二,要抱团互助融资。通过行业协会、园区、开发区、示范区为平台,建立互助式基金和会员制担保机构,企业之间互相帮助,开展融资自救,抱团共渡难关。
第三,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中小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生产布局和人力资源进行合理安排配置,避免因裁员减薪引发不稳定因素。
在目前严峻的经济和金融形势下,全省中小企业普遍出现经营危机,融资难更加突出,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28号文件精神,防止由于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经济衰退和企业大量倒闭,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在促进扩大内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将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政策落到实处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增长、扩大内需的大局出发,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各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把握经济金融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加强与财政、税务、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改善担保环境,加快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满足企业资金合理需求。
第二,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要加强对担保机构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管,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增强担保机构防范风险能力,充分调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积极性。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对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三倍以上、担保收费在基准利率50%以下的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和财政补贴。
第三,制定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各地要把防范融资风险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专门的风险控制制度,设立专门的风险防范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第四,建立应急风险准备资金。各地要成立风险应急机构,建立风险应急资金,封闭运行,专项用于紧急应对信贷风险。
二、担保机构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支持
第一,担保机构要化危机为转机,加快发展。担保机构既要正视自身遇到的困难和面对的风险,也要看到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这对于担保机构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担保机构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同时发展自己,做大做强。
第二,创新担保理念,开拓担保品种。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担保机构除了做好融资担保业务外,还应加大住房、汽车和农村信贷消费产品担保,开拓业务范围,为企业量身制定更多的担保品种。
第三,打造担保“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担保机构要建立快速融资担保通道,简化担保手续和担保流程,提高审保效率,高效办结业务,确保企业能及时获得恢复发展所需的资金。担保机构之间还要积极开展互保联保,整合担保资源,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三、提供融资担保便利,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第一,降低担保费率,降低融资成本。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调后,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担保费的收取不得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50%。鼓励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强、信用度高、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担保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第二,少收或不收保证金。担保机构要积极与金融机构协调,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在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时少收或不收取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降低反担保门槛,制定灵活的反担保措施。担保机构要在现有反担保条件下进一步降低反担保准入门槛,允许更多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作为反担保措施。对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上的企业,担保机构可进一步放宽条件,开展信用担保。
第四,充分准备、灵活运用现金流。担保机构要确保充足的现金流,预防大额代偿的出现。同时,还要用足、用好、用活现金流,帮助具有成长性、科技含量高、经营良好、银行同意放贷的企业融通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开展担保延伸服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担保机构利用其在政策、资金、业务知识、人才资源、合作关系方面的优势,免费对中小企业开展包括融资策划、融资咨询等在内的延伸服务,为企业融资出谋划策。
五、完善机制,切实防范担保系统风险
第一,加强对在保企业的监控。对在保企业进行“扫地式”集中梳理和排查,重点关注企业现金流、负债结构、关联公司情况,提早制定化解风险的办法和措施。
第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风险控制制度,提高员工风险识别、控制和化解的能力,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第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担保机构要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成功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公司应急处理机制,对重大风险要及时上报。
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扩大担保能力
担保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合作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共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赢利能力进行分析,防范风险。对具备担保支持条件、符合银行信贷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争取信贷支持。对出现暂时还款困难的优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要协调金融机构进行展期,将贷款期限由短期转为中期,实现续贷续保,以时间换取空间,减轻企业还款压力。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在降低准入门槛、放大担保倍数、建立风险分担、少收或不收保证金等方面进一步建立起新型的银担合作关系。
七、中小企业要坚定信心,抱团自救
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运行放慢的态势将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中小企业既要有危机意识,更要树立信心,做好充分准备,应对融资困境。
第一,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融资不能依赖政府和金融机构,要想方设法自筹资金。企业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财务制度管理,提升信用水平,引入风险、创业等投资机构,增强自身获取信贷支持的能力。
第二,要抱团互助融资。通过行业协会、园区、开发区、示范区为平台,建立互助式基金和会员制担保机构,企业之间互相帮助,开展融资自救,抱团共渡难关。
第三,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中小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生产布局和人力资源进行合理安排配置,避免因裁员减薪引发不稳定因素。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