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多的酝酿,《淮北市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意见》从放宽投资领域、扩宽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政府引导等四个方面,为民间资本在淮北市的“破冰”之旅开启了准入之门。
放宽投资领域,实行更加开放的投资准入政策。淮北市将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一切行业和领域,同时取消过去针对民间资本准入设置的障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及相关产业,投资建设公路、铁路、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参与投资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参与水利工程、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
扩宽融资渠道,搭建更加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淮北市将加大对民间投资的金融信贷支持,支持依法设立为民间投资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银行、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推动淮北市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快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稳步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比重;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
加大政策扶持,营造更加宽松的投资环境。淮北市将通过实施平等的项目支持政策、优惠的土地供应政策、优惠的财税政策以及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释放民间资本活力。《意见》称,民营企业除享受外资企业同等的财税政策外,对利用税后利润进行再投资和技术研发所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的增量部分3年内由财政部门返还50%;《意见》还规定,凡未列入国家与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项目一律取消。加强政府引导,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淮北市将每年从市财政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专门用于政府对民间投资的补助奖励、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面;对符合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规定的民间投资项目,将简化办理审批程序;对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民间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部门将把项目纳入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跟踪服务。对成长性好、有直接融资要求,上市条件较成熟的私营企业,指导并协助其进行规范股份制改造,帮助申请、推荐、核准上市搞好“一揽子服务”。(淮北日报—王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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